現時,有哪些國家/地區向接種科興或復必泰疫苗的人士提供豁免檢疫等政策?
*更新至2022年4月1日
一、英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通關日期:4月1日
入境條件:
國政府已宣布從 2022年3月18日凌晨4時起,取消對全部乘客的所有2019冠狀病毒病國際旅行限制。當中包括所有在出發前及抵境後進行的檢測,以及填寫入境旅客追蹤表格(PLF)。詳情請瀏覽英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過境英國:
倫敦希斯路機場仍有由其他航空公司營運的過境航班。由於許多航空公司臨時更改了其營運的航站樓,因此乘客請查看其行程文件或接駁航班的航空公司網站,以便獲取最新資訊
疫苗資訊:
二、澳洲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要求:
- 已完成疫苗接種開啟新視窗的澳洲市民、永久性居民、其直系親屬開啟新視窗和所有符合條件的簽證持有者開啟新視窗,或未足18歲者,均有資格進入澳洲
- 未接種疫苗或只接種了部分疫苗的乘客可能需要向澳洲政府申請旅遊豁免才能入境。請瀏覽澳洲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詳情。由於允許入境的人數有限,乘客應先取得旅遊豁免,才聯繫我們開啟新視窗預訂機票
檢疫要求:
- 已完成疫苗接種開啟新視窗的澳洲市民、永久性居民、其直系親屬開啟新視窗、所有符合條件的簽證持有者開啟新視窗及12 歲以下人士,抵達澳洲後將無需接受檢疫隔離。另外,乘客應留意目前正在實施的自我隔離和抵達後檢測要求
- 未接種疫苗和部分接種疫苗的乘客可在獲得旅遊豁免後出行,並將在抵達後於酒店接受14天的強制性隔離。請參閱澳洲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以了解更多資訊。 如需預訂機票,請聯繫我們開啟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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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集的呼吸道樣本類型(例如:鼻咽)
- 授權檢測結果的日期和時間,以及實驗室授權人員姓名
- 進行檢測的實驗室/診所/設施的名稱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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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所屬的認可機構更多詳情請瀏覽澳洲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要求:
- 所有前往或過境澳洲的5歲或以上乘客都必須出示以下其中一項證明2019冠狀病毒病的檢測結果呈陰性的文件:
- 聚合酶鍊式反應(PCR)檢測和其他核酸擴增檢測(NAA),NAA檢測必須在首個出發點的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的3天內進行;或者
- 快速抗原檢測(RAT)檢測必須在首個出發點的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進行。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瀏覽澳洲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 在旅程中過境香港國際機場的乘客應留意當地有更嚴謹的檢疫規定開啟新視窗。乘客必須在前往香港的航班出發前48小時內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 該份證明文件列印或電子版本皆可,首選語言是英文(其他語言的測試報告如有認證的英文翻譯本 ,亦會被接受)
- 該份證明文件必須包括:
- 乘客姓名及出生日期(若沒有列出出生日期,能顯示測試時的年齡或護照號碼也可)
- 檢測結果(例如「陰性」或「沒有檢測到」)
- 檢測方法(可接受的檢測類型為:PCR/RT-PCR測試/快速抗原檢測)
- 樣本採集日期及時間
澳洲政府歡迎乘客提供的檢測報告中包含以下資料(並非強制提供):
- 收集的呼吸道樣本類型(例如:鼻咽)
- 授權檢測結果的日期和時間,以及實驗室授權人員姓名
- 進行檢測的實驗室/診所/設施的名稱及地址
- 實驗室所屬的認可機構
疫苗資訊:
三、加拿大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條件:
-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及其直系親屬)
-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其直系親屬。
- 與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約會並且關係已至少達一年的人士等
檢疫措施:
- 所有進入加拿大的乘客均須服從14天隔離限制
-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瀏覽加拿大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完成接種疫苗:
乘客必須出示以英文或法文寫成,或已被翻譯成英文或法文的書面或電子證明,證明已經完成疫苗注射。更多詳情請瀏覽加拿大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出發前要求
- 所有五歲或以上的乘客(加拿大公民及外國國民)都必須提供醫療證書,證明已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PCR或LAMP檢測,並且結果為陰性。更多詳情請按此開啟
豁免:
- 四歲以下的兒童獲豁免出示在出發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抵境後要求:
- 所有五歲(5)或以上的乘客在抵達加拿大後,必須在離開機場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分子測試。乘客如拒絕在機場接受此測試,最高罰款為加幣3,000元。
請瀏覽加拿大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更多資訊
疫苗資訊:
四、新西蘭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條件:
- 所有外國國民不允許進入新西蘭
豁免入境限制:
- 領域國家(紐埃、庫克群島及托克勞)居民
- 與新西蘭公民或居留類簽證持有人一起旅遊的伴侶、法定監護人或任何未成年子女
- 常居於新西蘭的澳洲公民及永久居留類簽證持有人
- 受2010年入境條例(簽證、入境許可及相關事宜)第25條約束人士
- 已入籍新西蘭並目前居於新西蘭的外交官
- 前往下個可允許入境地區的過境旅客
- 如最終目的地為澳洲,澳洲公民(不在新西蘭居住)允許過境新西蘭
檢疫要求:
- 所有乘客在抵境後均須立即接受強制隔離10天
- 乘客在抵達新西蘭時若呈現任何新型冠狀病毒症狀 ,必須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測試,以及在官方檢疫設施中隔離14天,或直至48小時沒有症狀為止
- 沒有任何型冠狀病毒症狀的乘客將被運送到受管理的隔離設施,並且必須停留至少10天
疫苗資訊:
五、瑞典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瑞典政府早前放寬防疫限制,瑞典政府早前亦放寬防疫限制,歐盟及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包括瑞士旅客可以入境,毋須持有新冠病毒陰性檢測證明。
入境條件:
允許前往瑞典的國際旅行。必須遵守要求以確保允許進入。
疫苗與疫苗接種者旅遊規定
出示在獲准國家簽發的有效的 COVID-19 全面疫苗接種國際證書的旅客可免除檢測要求。最後一劑必須在出發前至少 14 天、在歐洲或在批准的國家/地區進行。
- 批准的國家名單和更多信息可以參照: https://polisen.se/en/the-swedish-police/the-coronavirus-and-the-swedish-police/travel-to-and-from-sweden/certificate-requirements
須提供檢測/醫療證明
未接種疫苗的旅客必須提供在出發前 72 小時內進行的 PCR 或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未接種疫苗的公民和居民免於測試要求。
如欲知更多詳情 瑞典政府
疫苗資訊:
六、美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要求:
所有乘客(包括美國公民和外國公民)都可以進入美國。
檢疫措施:
- 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乘客須在抵達後自我隔離 7 天
出發前要求:
所有前往或過境美國的兩歲以上乘客(無論有否完成疫苗接種)都必須出示以下文件, 獲得豁免的人士除外:
- SARS-CoV-2病毒檢測陽性結果證明,而該檢測樣本必須在航班出發前90天內收集及
- 由認可醫療機構或公共衛生部門發出的書面證明,以確認你已完全康復並獲准外遊
如欲查閱更多資訊,請瀏覽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的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進行的檢測證明可為列印或電子版本,並且須包含:
- 乘客姓名(必須與乘客護照上的資料相符),以及一項額外識別碼如出生日期、護照號碼或年齡
- 檢測類型(核酸擴增測試(PCR或NAAT)或病毒抗原測試)
- 檢測結果(「陰性」或「未檢測到」)
- 進行檢測的實驗室或醫護人員之姓名及聯繫資訊
疫苗接種要求:
所有非移民的非美國公民必須完成疫苗接種並且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證明可以以可驗證的記錄(電子或紙本)、不可驗證的紙質記錄或不可驗證的電子記錄的形式呈現。 記錄應包含與護照或旅行證件上的個人標識符相符的個人標識符(如全名和出生日期)。
獲認證的疫苗清單:
- 經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FDA) 授權緊急使用或批准的疫苗
- 被世界衛生組織 (WHO) 列為緊急使用的疫苗
疫苗資訊:
七、泰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限制及豁免:
- 泰國及外國國民可以透過三個計劃進入泰國: TEST & GO開啟新視窗、沙盒計劃開啟新視窗/沙盒延期計劃開啟新視窗及替代檢疫計劃開啟新視窗。詳情請瀏覽泰國旅遊局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要求:
健康申報
- 所有乘客必須在到達泰國前填寫健康申報表開啟新視窗
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所有年滿 6 歲或以上的乘客都必須出示2019冠狀病毒病RT-PCR 檢測結果陰性證明,該證明必須在首個出發點預定出發前的72 小時內發出,以下情況除外:
- 透過替代檢疫計劃 (AQ) 進入泰國的泰國國民
- 2019冠狀病毒病RT-PCR檢測結果呈陽性/檢測到病毒的乘客。他們還必須持有康復醫學證明,以證明在 14 至 90 天內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
疫苗要求:
- 如果透過 TEST & GO(豁免檢疫)或沙盒計劃進入泰國,乘客必須完成疫苗接種,並提供疫苗接種證明(疫苗必須得到世界衛生組織和泰國公共衛生部的認可(了解更多開啟新視窗))並於出發前最少 14 天完成疫苗接種
- 所有乘客(包括泰國和外國國民)必須持有由泰國外交部簽發的有效入境證書(COE)或泰國通行證(Thailand Pass開啟新視窗)
醫療保險:
- 外國國民必須持有住宿醫療保險,涵蓋2019冠狀病毒病的治療費用(不少於美元20,000 )
額外要求:
- 前往曼谷 / 布吉的乘客需要安裝額外健康追踪智能手機應用程式 MorChana (Android開啟新視窗 / IOS開啟新視窗)
檢疫要求:
- 透過TEST & GO計劃開啟新視窗進入泰國的乘客,必須提供1天的酒店預訂確認(SHA Extra Plus (SHA++)開啟新視窗或替代檢疫計劃開啟新視窗)
- 透過沙盒計劃開啟新視窗/沙盒延期計劃開啟新視窗進入泰國的乘客,必須提供於SHA Extra Plus(SHA++)開啟新視窗或替代檢疫計劃開啟新視窗最少7天的預訂確認。根據沙盒延期計劃,乘客在首 7 天內最多可入住 3 家不同的酒店。
- 透過替代檢疫計劃開啟新視窗進入泰國的乘客,必須提供至少7天(如果完成接種疫苗),或至少10天(如未接種疫苗或只接種部分疫苗)
過境泰國要求:
允許乘客在曼谷(BKK)機場過境/轉乘國際航班,但必須提供以下額外文件:
- 附有實驗室結果的醫學證明,表明在首個出發點的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已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RT-PCR檢測並且證實未有感染病毒
- 持有旅遊醫療保險,涵蓋2019冠狀病毒病的醫療保健及治療費用(不少於美元20,000)
- 轉機時間必須在12小時內
- 轉機乘客必須保持在禁區,並且不准入境泰國
疫苗資訊:
八、韓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通關日期: 2月4日起放寬隔離措施,詳情有待公佈
入境條件:符合以下一項或多項條件的乘客不允許進入韓國:
- 在2020年3月9日或之後未持有韓國簽證的日本國民
- 過境韓國機場的乘客必須在24小時內轉機
- 2020 年 4 月 5 日或之前簽發的短期簽證(C-1 和 C-3 類)不再有效
豁免入境限制:
- 韓國公民
- 永久居民
- 配偶及直系家庭成員
- 韓國外國人登錄證的持有人,並具有重新入境許可證 (適用於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離開韓國的人士)
- 於2022年4月1日或之後離開韓國,並於一年內回國的乘客不需要持有重新入境許可證
- 來自K-ETA網站開啟新視窗上列出的免簽證國家的乘客
- E-9(就業許可證)卡持有人,惟他們須具有「自我隔離確認E9」表格
- 外交官 A-1、政府官員類型 A-2、A-3
- 隔離豁免證書持有人
- 有效簽證持有人(如B-1、B-2、C-1、C-3、C-4類短期簽證持有人)
檢疫措施
- 所有乘客在抵境後均須在自我隔離的地方或指定設施接受檢疫7天
豁免檢疫措施
- 外交官
- 政府官員
- 於韓國完成疫苗接種(接種了加強劑或接種完整疫苗劑量的最少兩週後)並提申請了「Q-code」開啟新視窗的乘客。由4月1日起, 於海外完成疫苗接種並申請了「Q-code」開啟新視窗的的乘客可豁免檢疫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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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簽證、免簽證入境及簽證豁免計劃將會暫時停止(有關被暫停國家的列表,請查看韓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要求
- 所有6歲或以上的乘客(包括韓國公民和外國公民)都必須出示 新冠肺炎PCR測試陰性結果的醫療證明,檢測必須在航班預定起飛前2日內進行(由首個出發點前往韓國計算)
- 過去14天曾到菲律賓或烏茲別克斯坦的外國國民,其離境前所接受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證書必須由菲律賓開啟新視窗或烏茲別克斯坦開啟新視窗的指定診所簽發出
- 該份陰性檢測報告必須為列印版本,並且必須包含以下元素:
- 乘客姓名(與護照相同)
- 出生日期(或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 檢測名稱
- 檢測結果
- 檢測報告發布日期及時間
- 檢測進行日期及時間
- 檢測機構/實驗室名稱
- PCR呈陰性證書(韓文、英文或任何其他本地語言,但須附有英文或韓文的翻譯證明)必須由韓國駐上述國家/地區的外交機構指定的醫療機構簽發,並且必須為列印版本
健康申報
- 所有乘客必須在到達韓國前填寫健康申報表開啟新視窗
手提電話及聯絡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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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由香港或澳門出發的乘客,均須持有運作正常的手提電話及有效的電話號碼(不接受酒店電話號碼)。抵達韓國後,當地檢疫或入境官員將核實乘客的聯絡電話號碼。 如未能通過驗證,乘客將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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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資訊:
九、台灣
所有在過去21天內從海外國家和台灣過境香港的旅客(包括兒童及嬰兒)都必須出示醫療證明,證明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為陰性。該檢測必須在前往香港的航班出發前48小時內進行。
檢測報告必須為英文或中文,而文件正本或電子版本均會被接受。
入境要求:
- 暫停所有外國國民入境,但持有台灣護照、外僑居留證人士、商業用途特別入境許可證或經CECC特殊批准的緊急情況下(例如出於人道主義理由)則獲豁免。更多詳情請瀏覽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開啟新視窗
簽證限制
- 已暫停為香港特區及澳門特區護照持有人提供落地簽證及網上簽證服務
出發前要求
- 旅客姓名
- 出生日期 (或護照號碼)
- 樣本收集作測試日期
- 測試方法:PCR、實時PCR、RT-PCR、RT-qPCR(定量逆轉錄PCR)、NAA(核酸擴增)、NAAT(核酸擴增試驗)、NAT(核酸試驗)、LAMP(循環/介導等溫擴增)、COVID-19 RNA測試、SARS-CoV-2 RNA測試、或分子診斷,以及「陰性」或「無法檢測」的解釋結果
- 以英文、中文或其他當地語言(若可以在辦理登機手續時由當地機場職員驗證)
- 電子或實體版本皆可
有關最新資訊,請查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開啟新視窗。
健康申報
- 所有乘客在抵境前均須填寫健康申報表開啟新視窗及台灣入境檢疫系統開啟新視窗
檢疫
所有乘客都必須:
- 接受10天的居家隔離檢疫或自費入住檢疫酒店或集中檢疫所,並完成隨後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計劃;或
- 於抵達後及完成檢疫隔離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 透過網上電子表格「台灣入境檢疫系統開啟新視窗」或在辦理登機手續時填寫「入境旅客檢疫居所切結書開啟新視窗」告知當局有關10天檢疫期間的住宿地點
- 若以商務理由而作短期停留的乘客,可以在台灣申請較短的檢疫時段,詳情請查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開啟新視窗
疫苗接種要求
- 乘客接種的疫苗必須列在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上,而最後一劑疫苗須於入境台灣前最少14天接種,才被視為完成疫苗接種
- 如12 歲以下的兒童與完成疫苗接種的成人同行,可以獲豁免疫苗接種的要求
抵境後須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 所有入境乘客都必須在抵境時接受 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請瀏覽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更多詳情
疫苗資訊:
十、日本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要求:禁止所有外國國民進入日本。
在過去14天曾到訪以下一個或多個高風險地區的外國國民不可進入日本:
- 孟加拉國、柬埔寨、加拿大、法國、德國、印度、印尼、以色列、意大利、馬來西亞、尼泊爾、荷蘭、菲律賓、南非、西班牙、斯里蘭卡、瑞士、泰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和美國。請瀏覽日本MOFA網頁開啟新視窗,查看高風險國家/地區開啟新視窗的完整列表。
豁免入境限制
- 日本公民
- 日本國民的配偶或子女
- 日本居民身份持有人
- 附有「M27」或「UKR」字樣的特殊簽證持有人
詳情請按此開啟新視窗查閱。
檢疫措施
- 所有乘客在抵達後需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及接受由0到7天隔離檢疫, 視乎過去14天的外遊紀錄及疫苗接種狀態而定;請瀏覽日本外務省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更多詳情
出發前要求:
- 所有乘客(包括日本國民/居民)均須提供出發前72小時內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即實時RT-PCR、核酸擴增測試(LAMP)或抗原測試(CLEIA);證明須為英文版本)。該檢測必須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進行,而樣本採集方式必須為鼻咽Nasopharyngeal/Nasopharynx/Rhinopharyngeal/Rhinopharynx(拭子或塗片)、鼻拭子、唾液、深喉唾液或鼻咽及口咽拭子
- 詳情請瀏覽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網站開啟新視窗
健康申報
- 旅客必須填寫完整的健康申報表開啟新視窗。由於在表格上需要輸入座位編號,因此我們建議乘客在出發前48小時內於網上辦理登機手續,然後在抵達機場前填寫電子表格
手機應用程式
- 所有前往日本的乘客(13歲或以上)都須要在辦理入境手續前安裝智能手機應用程式開啟新視窗
- 所有抵達東京、大阪、福岡及名古屋的乘客,均可在MySOS手機應用程式中申請 「特快辦理」 (Fast Track)。 請閱覽健康申報表開啟新視窗了解更多詳情
疫苗資訊:
十一、法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要求:
未完成接種疫苗並且來自橙色名單國家或紅名單國家的乘客必須持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才獲批准入境法國。相關詳情請查看法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要求:
如乘客已全面接種疫苗,則須出示以下文件:
- 注射兩劑疫苗如輝瑞、莫德納、阿斯利康(Vaxevria 及 Covishield)後 7 天
- 注射單劑疫苗強生後4 週
- 為已經感染 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接種疫苗後 7 天(只需接種一劑)。僅接受歐洲藥品管理局 (EMA) 授權的疫苗:輝瑞 (Pfizer Comirnaty)、莫德納、阿斯利康 (Vaxzevria)、強生 (Janssen))或阿斯利康 (Covishield)
- 一份可從法國內政部網站開啟新視窗下載的宣誓聲明,聲明:
- 該乘客沒有出現感染 2019冠狀病毒病的症狀
- 在旅遊前 14 天內未與確診 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例接觸
若乘客沒有完成接種疫苗,他們將被要求根據來自紅色/橙色/綠色國家的旅遊史出示以下文件。詳情請瀏覽法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 從綠色國家抵境的 12 歲或以上乘客,必須出示在出發前 72 小時內接受的2019冠狀病毒病PCR 或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或在抵境日期前超過 11 天且少於 6 個月的康復證明
- 從橙色國家抵境的 12 歲或以上乘客,必須出示在出發前 72小時內接受的2019冠狀病毒病PCR檢測陰性證明,或在出發前 48小時內接受的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或在抵境日期前超過 11 天且少於 6 個月的康復證明
- 從紅色國家抵境的 12 歲或以上乘客,必須出示在出發前 48小時內接受的2019冠狀病毒病PCR 或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或在抵境日期前超過 11 天且少於 6 個月的康復證明
- 一份可從法國內政部網站開啟新視窗下載的宣誓聲明,聲明:
- 該乘客沒有出現感染 2019冠狀病毒病的症狀
- 在旅遊前 14 天內未與確診 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例接觸
檢疫要求
- 來自綠色國家的乘客在抵境時無需接受隔離
- 來自橙色國家的乘客必須在抵境後接受自我隔離 7 天
- 來自紅色國家的旅客必須在抵境後接受隔離10天
健康申報
所有乘客都必須在抵達法國之前填寫歐盟數字乘客定位表開啟新視窗。
疫苗資訊:
十二、德國
香港國際機場的航班接駁及過境服務將於2022年4月1日恢復。
入境要求:
從歐盟以外的任何國家前往以下國家設有臨時旅遊限制:
- 歐盟/申根國家: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
- 關聯國家: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及瑞士
豁免入境限制
- 所有歐盟國家及關聯國家國民
- 德國國民
- 持有德國簽發居留許可的乘客
- 持有由德國於2020年3月17日之後簽發的簽證
- 歐盟及關聯國家國民的家庭成員
- 長期居民,那些具有合法居住權或持有長期簽證人士(D-簽證)
- 具必要職能或需求的任何乘客(例如:國際組織的外交官和職員,以及軍事人員)
- 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健康研究人員及老年護理專業人員
- 須履行必要、不能在國外進行或延期工作的外國專家和高資格專業人員
- 從事貨物運輸的人員及其他運輸人員
- 農業季節性工人
- 打算在船上簽收或須遣返而離開德國的商船員
- 不能從德國以外繼續學習的外國學生
- 駐德美軍人員及其家屬
- 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印尼、澳門特別行政區、新西蘭、韓國及台灣的居民
- 德國國民的未婚伴侶(按此開啟新視窗了解更多)
- 已完成接種疫苗並在入境德國前至少 14 天接種最後一劑疫苗的乘客,或康復者並已接種一劑疫苗。 更多詳情請瀏覽德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檢疫要求
- 來自風險地區/感染數字較高地區/令人關注病毒變種(VOC)地區的乘客在入境後須接受自我檢疫14天(詳情請瀏覽德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出發前要求:
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所有進入德國或過境德國到另一個申根成員國的乘客(12 歲或以上)都必須出示表明 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為陰性的醫療證明。
來自病毒變種地區開啟新視窗的乘客,必須要出示以下類型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陰性結果的醫療證明:
- PCR檢測:檢測樣本必須在首個起飛點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最多48小時內採集
來自病毒變種地區開啟新視窗以外國家或要求互惠協議國家的乘客 (請瀏覽相關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詳情),必須要出示以下類型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陰性結果的醫療證明:
- 抗原檢測:檢測樣本必須在抵達前最多 48 小內採集,或
- PCR檢測:檢測樣本必須在首個起飛點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前最多48小時內採集
乘客可以出示列印或電子版本的檢測結果,該檢測結果並且必須為德語、英語或法語。更多詳情請瀏覽德國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
豁免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
- 已完成接種疫苗或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但已康復的乘客,如果能提供文件證明,可獲豁免出示檢測結果陰性證明。此安排不適用於過去10天內曾逗留病毒變種地區開啟新視窗或要求互惠協議國家的乘客(請瀏覽相關政府網站開啟新視窗了解詳情)
- 12 歲以下兒童
更多詳情請按此開啟新視窗查閱。
健康申報
- 過去10天曾到任何高風險地區或病毒變異地區(完整名單按此開啟新視窗)的所有乘客都必須填寫「數碼登記入境表格開啟新視窗」
額外要求
- 所有乘客在德國機場航站樓或公共交通工具上都必須佩戴醫學口罩(例如外科手術口罩、FFP2或KN 95)。簡單的口/鼻覆蓋物(例如披肩或織布口罩)已不獲當局接受。6歲以下的兒童或因健康受損或殘疾而無法佩戴口鼻罩的人士則獲豁免 (詳細請按此開啟新視窗查閱)
過境德國要求:
- 轉機至國際其他目的地的乘客須留在機場的國際轉機區域,並持有下一個目的地之旅遊證件
疫苗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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