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近年香港最嚴嘅禁煙令,終於喺2026年4月30日正式生效!今次唔係講笑,唔單止唔可以喺公眾地方吸食電子煙、加熱煙,就連就咁擺喺衫袋、手袋、背包帶出街,都已經犯法。以下係你必須知道的7大重點:
1. 咩係「另類煙用物質」?帶煙機會唔會犯法?
禁令針對嘅係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草本煙。如果你只係帶煙機(主機)而無帶任何煙彈或煙支,現階段唔算違法。政府表示會視乎修例成效,再決定未來是否禁止煙機。

僅管有煙機並不犯法
2. 違法罰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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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有少量(非商業用途):定額罰款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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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 $10,000
3. 咩情況下唔只罰 $3,000?
如果管有數量超過以下任何一項,就屬於「增責因素」,會以檢控方式處理,唔會只係罰款咁簡單:
👉 一經定罪,最高可罰 $50,000 及 監禁 6 個月

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
4. 有冇過渡期或寬限期?
冇。 政府表明,新法例不設過渡期或寬限期。4月30日起,控煙辦巡查見到有人攜帶或吸食另類煙,就會直接檢控。政府強調,四年前已全面禁止入口、製造、售賣,理論上社會上已無合法途徑獲得另類煙產品。
5. 「公眾地方」即係邊度?
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公眾地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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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不論是否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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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處所的共用部分(例如大廈走廊、梯間)
👉 私人住宅單位通常唔算公眾地方,但寫字樓、商場、餐廳、公園、街邊等就屬於公眾地方。
6. 旅客帶入境會唔會有事?
會。 控煙辦執法一視同仁,唔會因為係旅客就免責。政府已經喺口岸同飛機上加強宣傳。另外,由2025年第4季起,罰款告票已轉用電子告票(附二維碼),可用轉數快、支付寶、雲閃付等繳交。
7. 警方會唔會執法?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表示,主要執法單位係控煙辦,警方唔會主動執法。但如果警方喺公眾地方見到有人攜帶或吸食另類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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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取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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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涉案人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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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個案轉介控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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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時亦會採取拘捕行動

公司廁所吸食是否「安全」?
呢個係灰色地帶。衞生署承認執法上有困難,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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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辦人員無搜查令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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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靠目測「眼見為實」作為檢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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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廁所傳出煙味,亦無足夠證據檢控
現階段主要靠加強巡查及教育方式處理,但唔建議以身試法。
總結小貼士
✅ 只帶煙機 = 暫時合法
❌ 帶煙彈、煙油、加熱煙支、草本煙 = 違法
💰 罰款由 3,000起,最高3,000起,最高50,000 兼坐監
🚫 無過渡期,4.30 起即時執法
👮 警方會轉介個案,唔好以為無人捉
如果想知更多法律細節或最新執法情況,建議留意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嘅官方公佈。守法至上,唔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