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最新旅遊情報 > 專門情報 > 【教學情報】 日韓台出入境注意 一次睇晒各樣攜帶品限制

【教學情報】 日韓台出入境注意 一次睇晒各樣攜帶品限制

每個國家的入境申報政策都不同,對香煙、酒類、現金、黃金、食品、藥物、香水等物品的可攜帶量都有限制。今次就整理了日本、韓國、台灣入境海關申報物品須知,即將前往這些國家旅行的朋友,記住執行李前要睇睇喇!

日本:最多可帶 100萬日圓(約港幣73,000元)

要入境日本,必須寫好「外國人用出入境單」及「攜帶品 . 另外寄送的物品申告書」。填寫海關申告書時,若與朋友同行,需要每人獨自填寫一張;若與家人同行,可以全家人共用一張,並由一名代表填寫。

若未能提交申告書,可能導致需費時進行檢查及禁止攜帶行李進入日本的情況。

禁止帶入日本的物品:

1. 毒品、影響精神藥物、大麻、鴉片、興奮劑、MDMA、 指定的藥物等
2. 手槍等槍砲、子彈或手槍零件
3. 炸藥等爆裂物或火藥類、化學武器原料、炭疽菌等病原體等

4. 貨幣、 紙幣、有價證卷、 信用卡等物品的偽造品
5. 猥褻雜誌、猥褻DVD、兒童色情刊物等
6. 仿冒品、盜版等侵害智慧財產的物品

限制攜入日本的物品 (需在入境前向日本相關部門申請):

1. 獵槍、空氣槍及日本刀等刀劍類,需出示公安部門証書。
2. 禁止攜帶《華盛頓條約》規管的動物、植物出入境,例如鱷魚、蛇、陸龜、 象牙、麝香、仙人掌等
3. 事先須檢疫確認的動植物、肉類製品(包含香腸、肉乾)、蔬菜、水果、米等 (*建議出入境前先在「動、植物檢疫櫃檯」確認)

免稅貨品、名產、禮品、黃金製品等(超過免稅量需申報):

酒類:限3瓶,共760ml (*不適用於未滿20歲者)
香煙:外國製及日本製各200支(*不適用於未滿20歲者)
香水:2盎司(1盎司約28ml)
國外市價合計金額在20万日圓以內的物品 (國外市價指的是購買價格)
單件超過20萬日圓的物品將全額課税。
未滿6歲的孩童,除本人使用的玩具等物品以外,其餘物品不可免稅

超過 100 萬日圓價值的現金、價證券,或超過1千克的黃金:

1. 攜帶超過100萬日圓價值的現金或有價證券,需耍另外提交「支付方式等攜帶進口申告書」
2. 攜帶入境的物品價值20萬日圓或以上(如黃金),需要申報

另外寄送的物品:

如果您去日本留學、工作或工作假期,在入境日本時以郵寄等方式另行寄送行李去日本,入境日本時需要將寄送入境的物品記載於申告書B面, 並向海關提出此申告書,由海關確認。

攜有需申告物品 走紅色海關道申告
若您攜有需申告物品,出海關時需要走紅色海關道。

韓國:不可帶超過 10,000美元(約港幣78,000元)

年滿18歲的旅客入境韓國時,可免稅攜帶香煙 200 枝、洋酒 1 瓶(每瓶不超過 760毫升)及少量自用香水或禮物;各種電器、蔬菜、 植物、肉類、營利私貨及違例物品均禁止入口。

根據當地海關條例名貴物品超過400美元,如鑽石、手錶、相機等須申報及登記,離境時如數帶走;攜帶貨幣總值超過 1 萬元美金,亦須向海關申報。

韓國禁止攜帶的物品:

1. 有礙韓國法律、公共治安、風俗習慣的書籍、圖片、影像、照片、雷射唱盤、CD、CD-ROM等物品
2. 洩漏國家機密或挪用情報嫌疑的物品
3. 偽造、仿造、假造的銀行貨幣票券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出入境限制攜帶的物品(需耍主動向海關申報):

1. 槍械、刀劍等武器類(包含模型及裝飾用)、爆裂物及有毒性物質
2. 依據毒品管制法律規定,攜帶包含鴉片、大麻草等毒品
3. 根據所示,瀕臨絕種危機及受保護野生動植物所製成的所有物品

4. 價值金額超過10,000美元的對外支付方式(本票、匯票、信用狀除外)、國內貨幣(韓元)及標示為韓元貨幣的旅行支票
5. 現金支票、銀行支票、郵政匯票等
6. 貴重金屬(日常生活中佩帶的金戒指、項鍊等除外)及證券

7. 文化財產物
8. 依據, 可能造成韓國水力資源維持保護及無法確保是否有礙養殖用種苗疑慮的物品,及被指定為天然紀念物的品種
9. 廢棄物往返移動運輸及相關處理法律規定的物品及物質

10. 植物、水果蔬菜類、農林產物
11. 動物(包含肉、皮、毛)及畜產物 (出入境限制物品)、寵物飼料

台灣:最多帶10萬元新台幣(約港幣26,000元)

台灣禁止攜帶的物品: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槍砲(如獵槍、空氣槍、魚 槍等)、彈藥(如砲彈、子彈、炸彈、爆裂物等)及刀械
3. 野生動物的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未經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許可不得進口;屬CITES列管者需檢附CITES許可證,並向海關申報查驗

4. 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的物品
5. 偽造或變造的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6. 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的管制物品及藥物
7. 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的物品

出入境需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限制攜帶物品: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

1. 新台幣:可攜帶入境的新台幣上限是10萬元台幣,如攜帶超過限額時,應在入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入。
2. 人民幣:人民幣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應自動向海關申報,並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3. 外幣: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外幣應報明海關登記。4. 有價證券:攜入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
5. 黃金:旅客攜帶黃金出入境皆應向海關登記,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再至海關申報。

限制攜帶物品:藥品

西藥
1.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2. 處方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處方藥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的合理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3.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為限

中藥材及中藥製劑
1.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2. 中藥製劑(藥品):每種12瓶(盒),總數不得逾36瓶(盒)
3. 於前述限量外攜帶的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藥品),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不逾3個月用量為限

其他
1. 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度數為限

免稅品:菸酒、食品
年滿20歲的成年旅客可攜帶以下數量的免稅品,毋需向海關申報:
1. 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
2. 菸類: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3. 食品:旅客輸入食品供自用者,其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可逕行攜入。新鮮水果、蔬菜、植物、活體動物、肉類及加工肉品(罐頭、泡麵除外)未經申報檢疫不得攜入台灣


【GOGOAdvise Travel旅遊日記 現在徵稿】
歡迎來稿分享對旅遊、購物、美食、活動既情報。如蒙投稿,請寄 aeronautmediacompany@gmail.com,另請附上照片一張及不多於80字撰稿人簡介,撰稿人可用真名或筆名。文章一經採用,或會將由Travel旅遊日記編輯部作潤飾,及會開設作者個人專欄。

GOGOAdvise - Travel 旅遊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