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將由二月二十四日起於所有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全面實施。政府2月21日公布具體執行安排。
食物及衞生局(食衞局)局長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發出「疫苗通行證指示」,由2月24日起「疫苗通行證」將適用於《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下的所有餐飲業務處所;及該指示內指明的表列處所。該指示列出「疫苗通行證」對處所掌管人、員工及到訪人士的要求。實施「疫苗通行證」是收緊現行「社交距離措施」的其中一環,並不表示相關處所可以重開。
「疫苗通行證」指明處所
由2月24日起,所有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或酒館)、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及按摩院、夜店或夜總會、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會址、體育處所、泳池、郵輪、活動場所、宗教場所、理髮店/髮型屋、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市集,以及酒店/賓館(只適用於員工)。
可豁免人士
學校、公營機構辦公室、醫院、殘疾及安老院舍將以行政指令方式,涵蓋在疫苗通行證範圍,但現階段求診人士、中小學生,以及服務使用者可獲豁免。教育局副秘書長杜永恒其後補充指,2月24日起所有幼稚園、中小學、特殊學校、補習處所的教職員及訪客須出示疫苗紀錄才可進入,相關疫苗通行證安排不適用於學生。
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者須持有由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為標準化及統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證明書範本供醫生使用。市民可就其會否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諮詢醫生,並向醫生申領豁免證明書(私家醫生或需收取費用)。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疫苗通行證」豁免情況
所有進入或身處指明處所的人士,均須符合附表所列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獲豁免情況除外。包括:
(1)12歲以下的兒童;
(2)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人士;
(3)純粹購買或領取外賣食物或飲料;
(4)純粹交付或領取物品;
(5)進行必需的修理工作;
(6)接受疫苗接種、診治或指明檢測;
(7)接受必要的政府服務;
(8)參與法律程序;或
(9)具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等情況。
對於有市民擔心單純經過商場回家或上班會觸犯法例,蔡傑銘表示在法例上可獲豁免,但要有合理性。如到商場只為使用政府服務、到診所求醫、買外賣,亦可獲豁免。
公眾場所及活動場安排
除室外的公眾娛樂場所、體育處所及活動場所外,進入所有其他「主動查核」處所的人士,均須出示包括二維碼的紀錄供處所掌管人掃描,如該進入人士的疫苗接種紀錄(例如在本港以外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沒有包含二維碼,則須填寫指明表格提供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進人處所的日期及時間)供處所掌管人保存。沒有成人陪同的12歲以下的兒童,亦同樣須填寫指明表格提供相關資料供處所掌管人保存。
至於進入室外的公眾娛樂場所、體育處所及活動場所的人士,亦須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供處所掌管人以目視方式盡量確定進入人士持有相關紀錄,但無需掃描二維碼。如屬獲豁免「疫苗通行證」要求的人士,須向處所掌管人表明並按要求出示相關證明。如到訪人士未能出示疫苗接種紀錄、豁免證明書或其他豁免證明,處所掌管人可拒絕相關人士進入指明處所。
「疫苗通行證」下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將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月24日至4月29日:12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進入指明處所。
第二階段4月30起至6月30日:18歲或以上人士須接種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才可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12至17歲人士的接種要求與第一階段相同。
第三階段由6月30日:18歲或以上人士如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未滿9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如接種第二劑後滿9個月,則須接種第三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就12至17歲人士而言,如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他們仍能使用「疫苗通行證」,但如接種第一劑後滿6個月,便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上述「疫苗通行證」要求適用於所有人士包括員工、顧客、使用者、到訪人士等,除非就個別處所或類別人士另有規定。如個別人士於第599F章下發出的指示下另有接種要求,將以該要求為準。
虛假證明及盜用針卡
客人不誠實使用他人針卡實屬違法,過往亦有相關罰則及執法行動,但希望市民不要仿效。
手機「疫苗通行證」使用方法
除了獲豁免的情況外,任何人士進入或身處任何指明處所,均必須隨身攜帶電子或紙本的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並在執法人員進行隨機抽查或其他執法行動時按要求出示。

旅行會使我們感到靜默,但也能因此讓我們成為會說故事的人
【GOGOAdvise Travel旅遊日記 現在徵稿】
歡迎來稿分享對旅遊、購物、美食、活動既情報。如蒙投稿,請寄 aeronautmediacompany@gmail.com,另請附上照片一張及不多於80字撰稿人簡介,撰稿人可用真名或筆名。文章一經採用,或會將由Travel旅遊日記編輯部作潤飾,及會開設作者個人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