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情報】 政府派錢$4000 明年2月接受申請 最快可以係….收到錢
早前宣布向符合特定條件市民發放4000港元資助。市民最快可於明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接受申請,預料第一批受惠者可於明年4月領取,至於何時才能向所有申請者發放,就要視乎處理申請個案的複雜程度。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月28日發表今屆政府首份《財政預算案》,被部分人批評派糖不均,其後回應民意「補漏拾遺」,宣布向今年內年滿18歲、2017至2018年度無繳交薪俸稅、在港無物業、無領取政府援助、持香港身分證且通常居港的人,發放4000元津貼。而如果薪俸稅退稅及差餉寬免不足4000元的巿民,亦可獲補足差額,目標是在下個財政預算案前發放款項。 最快明年2月接受申請 職津處將會推行該計劃,包括開發電腦系統、接收和處理申請、發放款項、處理查詢及投訴、安排宣傳、處理上訴和進行調查,計劃最快於2019年2月1日至 4月30日期間接受申請,為期3個月,預料第一批受惠者可於明年4月領取。當局預計該計劃能讓約300萬人受惠。 人手方面,為處理申請及相關事宜,職津處會設立辦事處,人手編制則包括41個由內部重行調配的公務員職位,及706名非公務員合約員工。 「關愛共享計劃」申請資格: 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資格: (a) 年滿 18 歲; (b) 持香港身分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c) 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出差、留學、求醫,但不包括移居海外人士);及 (d) 沒有受惠於 2018-19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申請人如無須繳交 2017/18 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a) 並且在香港沒有物業,可申領 4,000 元;或 (b) 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並作自住用途,而 2018-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 4,000 元,可申領差額。 申請人如須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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